| 继哈市调整中招加分政策听证会后,哈市招考委员会及时推出了哈市调整中招加分新政策。调整后的政策,分别对原有的加分项目进行了较大范围调整,其中取消了 6 个项目的加分,降低了 9 个项目的分值,同时保留了 3 个项目的加分。
中招加分政策一直以来是哈市高中招生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 1993 年以来,哈市对部分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实行了加分政策。但是近几年来,由于加分项目不断增多,给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带来了一系列矛盾,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百姓对加分政策的意见越来越大,调整哈市中招加分政策势在必行。
本次调整的总体原则是减少项目、降低分值、淡化加分;并且区分了考生自身努力因素和家庭因素决定项目去留和分值的权重,尤其对源于考生家庭因素的加分政策加大了调整力度。其中,此次调整取消了市教育局中学生乐团优秀团员、市中小学生十大校园之星、市文明青少年标兵、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博士人员子女等 6 项加分项目。
此次调整虽然对一些现行部分照顾录取项目拟暂不取消,但对 9 个项目进行了降低加分分值的调整,有的项目还增加了限定条件。其中,降低了烈士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军人子女、省级以上优秀专家子女等考生在报考中的加分分值。此次调整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侨眷子女考生加以限定,如必须具备“为哈市引资实际到位 100 万美元” 的条件等。
另外,考虑到在招生考试中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而且在艺体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都是经过多年来艰苦努力获得的成绩,因此,对 3 个照顾录取项目和分值,拟暂不作调整,但是调整了其加分范围并且增加了限定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