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区,省森工总局、省农垦总局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哈尔滨市第三中学、大庆中学、省实验中学:
今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继续开办“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资助100名学生,承办学校为哈尔滨市第三中学和大庆中学。我省继续开办省级高中“宏志班”,资助50名学生,承办学校为省实验中学。高中“宏志班”资助政策和资助金额不变。为做好新一批“宏志班”受助学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哈尔滨市第三中学资助范围为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大庆市、七台河市、农垦总局;大庆中学资助范围为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鹤岗市、大兴安岭地区;省实验中学资助范围为绥化市、黑河市、伊春市、鸡西市、森工总局。
二、报名条件
1.当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2.品学兼优、家庭困难,无力完成高中学业者;
3.预期中考文化课分数(不含体育成绩和任何政策加分)达到市(地)前80名、达到县(市)前50名的;哈尔滨籍学生,预期达到哈尔滨市第三中学(群力校区)统招录取分数线的。
三、报名方式
由各级文明办、教育局联合组织“宏志班”学生报名工作。学生本人提供身份证、户籍、学业获奖证书和家庭贫困状况佐证材料。
学生本人也可同时登陆各承办学校网站、东北网或与省文明办秘书处、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报名。
哈尔滨市第三中学网址为www.hrb3z.net,联系电话:0451—84306208、13614511973;
大庆中学网址为www.dqzx.hl.cn,联系电话:0459—6346525、5592645、13329390689;
省实验中学网址为www.hljsyzx.cn,联系电话:0451—53642860、13503605538。
四、具体安排
1.组织报名(5月21日至6月15日)
各级文明办、教育局要在当地电视台、电台、报纸、政府网站公示“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资助标准、承办学校、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各级教育局行政部门要把这些内容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在政务网站上连续公示三个月,并组织有关学校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家长会,利用校园广播、板报、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助学政策,做到应届毕业生应知尽知。
各级文明办、教育局在广泛宣传的同时,要按照“宏志班”预报名条件,对各校优秀的贫困学生做一次摸底调查,在各市地前80名、各县前50名学生中做好报名(含网上报名的学生)组织工作。在6月15日前将贫困学生预报名单一式两份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文明办。
2.考察公示(6月27日至7月31日)
各级教育部门要在7月20日前批完中考试卷,提供报名贫困学生的成绩单(不含体育成绩和任何政策加分),并将各市地第80名、各县第50名的分数线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市县两级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和承办学校要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考察组,考核学生家庭收入状况、贫困状况、贫困原因和学生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宏志班”各承办学校要在5月30日前把参加市县联合考察的人员名单(按资助范围每个市地至少有1名承办学校的同志参加考察)一式两份上报省文明办和省教育厅。省里将赴有关市县实地考核。
各地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根据省里确定的“宏志班”推荐分数线,联合审核拟资助学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含体育分和任何政策加分),共同研究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逐级公示拟资助学生的姓名、毕业学校、中考文化课成绩、家庭状况和品行状况,公示时不得缺项。
7月31日前,各地把拟推荐学生的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家庭贫困状况考察报告、加盖当地教育部门公章的中考文化课成绩单、学生本人身份证、户籍、获奖证书),连同在媒体公示的原件一式三份上同时报省文明办和省教育厅。
3.审核推荐(8月4日至8月8日)
省助学工程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媒体公示后,上报中央文明办。
4.组织报到(8月中旬)
由各市地文明办通知受助学生报到时间,由“宏志班”承办学校组织宏志生报到。
5.学籍管理
“宏志班”学生的学籍由中考录取学校和“宏志班”承办学校双重管理。会考(学业水平考试)在“宏志班”承办学校报注,会考在“宏志班”承办学校参加,毕业证书由“宏志班”承办学校颁发,高考成绩分别计入两所学校。
五、有关要求
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要把“宏志班”招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把做好“宏志班”招生工作作为评选先进宣传部、先进文明办和先进教育局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指标,对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要严格执行考前预选、实地考核、逐级公示三项制度,重点做好学生所在学校和所在乡镇范围的公示,确保真正贫困的优秀学生得到资助。
省文明办联系人:牟喜颖、唐磊,
联系电话:53640999、53649862,
电子信箱:hljwmb@Vip.0451.com。
省教育厅联系人:姜同河,
联系电话:53630468,
电子信箱:jiangtonghe@tom.com。
附表一:2008年度高中“宏志班”资助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表二:2008年度高中“宏志班”资助学生审批表
附表三:“宏志班”承办学校参与考察人员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文明办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08年5月15日
表一:2008年度高中“宏志班”资助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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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名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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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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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 |
32 |
|
牡丹江 |
22 |
|
佳木斯 |
20 |
|
大庆 |
20 |
|
鸡西 |
18 |
|
双鸭山 |
16 |
|
伊春 |
22 |
|
七台河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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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 |
16 |
|
黑河 |
20 |
|
绥化 |
30 |
|
大兴安岭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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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垦总局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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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森工总局 |
10 |
表二: 2008年度高中“宏志班”资助学生审批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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