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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三中学教师论坛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第三中学教师论坛是哈尔滨市第三中学为教师提供的进行学术和管理经验交流的对内讨论平台,用户均为哈尔滨市第三中学在校教师。为了能更好的使用论坛和对学校的管理和教学工作带来更大的收益,在使用本论坛和发表文章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管理条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发贴请注意以下几条规定,若有违反,本坛有权删除。
1、不得上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2、不得上贴造谣、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
3、不得上贴暴力、色情、迷信的言论;
4、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5、请勿张贴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亲身经历请注明;
6、请勿张贴宣扬种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
7、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请勿张贴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的言论;
8、请勿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和言论;
9、未经本坛同意,请勿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
10、请勿在帖子中(标题和内容)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
三、用户名管理办法:
因为本论坛是对内的交流论坛,在用户注册方面实施实名制原则,在校教师用户名将同校园网管理平台同步由学校统一分配,密码自行设置。但不排除在论坛发展到一定程度效果很好的时候将论坛对外公开,因此,对于非在校人员或哈尔滨市第三中学的退休教师在注册时请遵循以下原则: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2、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请勿注册和其他用户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4、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的用户名;
5、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用户名;
6、请勿注册图形符号的用户名。
四、签名档填写注意事项:
1、签名档内容规定与上贴规定一致,要积极健康;
2、签名档中不能超链接其他网站、文章和音乐;
3、签名档中链接图片不超过1张;
五、请注意版权问题:
1、凡转贴文章,应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否则本坛有权删除;
2、转贴文章时请注意原发表单位的版权声明,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
六、本论坛拥有管理页面和用户名的一切权力。请注册用户服从版主管理,如对管理有意见请用e-mail向论坛反映。
七、网论坛栏目设置规定:
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的需要初步拟订一部分论坛栏目,用户可根据具体情况,在详细说明开设理由的前提下申请开设其他栏目,但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开办的各栏目应严格按批准的栏目进行,不得超越范围随意开设。
(2)
用户申请完论坛栏目后将由论坛管理人员申报到学校讨论批准实施
八、论坛人员配置和内容责任人职责:
(1)为确论坛的内容严格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哈三中网络中心将派相应人员对论坛实施有效管理。每个栏目将指定人员充当版主,每个栏目不得少于一个专职版主,并实行版主责任制。
(2)
论坛管理员职责:
负责优秀论坛帖子在论坛首页推荐。
负责论坛内容的组织、调整。
负责栏目的规划和具体实施。
负责与论坛有关的具体事务的具体执行。
监督和协助各版版主开展工作。
版主的确认和任命等工作。
特殊问题备案、上报(网审)。
(3)
讨论版专职版主职责:
日常维护,删除任何反动、色情、宣扬暴力或其他内容与国务院《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不符的文章。
招聘、联系、考核、记录外聘版主日常工作情况。
讨论版内容审核。
特殊问题备案、上报(论坛管理员、网审)。
哈尔滨市第三中学信息技术教研室
网络中心
200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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