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综合类学科(物理、化学、生物)学分评定细则

 

 

一、每个模块的总成绩为 100 分。平时的过程评价占 40% 、一学段考试的成绩占 20% 、二学段考试的成绩占 40% 。模块成绩 60 分以上的学生获得 2 学分。

二、平时的评价包含课堂表现、出勤、作业、实验技能和单元测试五个部分。每部分的评价以 A 、 B 、 C 三个等级的方式进行。评价为 A 获得 8 分、评价为 B 的获得 6 分、评价为 C 的获得 4 分。

三、各部分评价的细则:

1、 课堂表现占 8%

从三个方面评价:

( 1 )上课时数,出席须达到 90% 以上(病、事假除外);

( 2 )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参与,能提出问题,并能解决问题;

( 3 )及时做笔记,遵守课题纪律。

三个方面都表现突出的为 A ,三个方面突出的为 B ,其他的为 C 。

2、出勤占 8%

全勤(病假、事假除外)为 A 分,无故旷课 3 节以内为 B ,无故旷课 3 节以上为 C 。

3、实验技能的评价标准占 8%

从四个方面评价:

•  验方案科学

•  验操作规范

•  数据记录准确

•  数据分析和结论严谨。

四个方面都表现突出的为 A ,三个方面突出的为 B ,其他的为 C 。

4、作业占 8%

( 1 ) 100% 完成,优秀率占总次数的 90% 以上者。

( 2 ) 100% 完成,优秀率占总次数的 80% 以上者。

( 3 )没有 100% 完成或优秀率 80% 以下者。

5、单元验收占 8%

多个单元的成绩按平均值计算。

( 1 ) 80 分—— 100 分为 A

( 2 ) 60 分—— 80 分为 B

( 3 ) 60 分以下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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