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 、将每一学分视为 100 分,每个学生对每一模块的学习,修满 16 学时(请假不多于两节)即可获得该项学分
2 、在选项学习时,每学期只允许学生重新选项一次
3 、体能测评依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而定。
4 、对于模块考试不合格的,必修模块可以补考或重修,选修模块可以补考、重修或另选。补考合格的,过程评价等级与模块测试等级统一定为 C ,给予学分认定。
5 、体育类省市级运动会团体前三名主力队员,个人前五名获得者,可以免修学分。免修需经指导教师推荐,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批准。
6 、绩点成绩在 4 ( 80 分)以上的方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比。
7 、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于体育与健康模块学分认定的申请, 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后,可以免于认定,填好表格与健康卡一起存入学生档案,给予学分认定。
三、体育与健康课程学分规划和课时分布